小 已保护“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 (2024年版)”:法律条文([编辑=仅允许管理员](无限期)[移动=仅允许管理员](无限期)) |
小 警告信息添加 |
||
| 第1行: | 第1行: | ||
==第一章 总则<ref>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(第67号)[https://www.gov.cn/gongbao/2024/issue_11286/202404/content_6945591.html]</ref>== | {{警告|本文摘抄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(第67号)》,可能存在过期风险,请以[https://www.gov.cn/gongbao/2024/issue_11286/202404/content_6945591.html 国务院公报]为准!}} | ||
==第一章 总则<ref>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(第67号)[https://www.gov.cn/gongbao/2024/issue_11286/202404/content_6945591.html]</ref> == | |||
{{gap}}'''第一条''' 为了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,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保证相关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 | {{gap}}'''第一条''' 为了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,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保证相关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 | 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