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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执照制度:修订间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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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华人民共和国,业余无线电的执照分为'''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操作证书'''(简称“操作证书”)和'''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'''(简称“业余电台执照”)两个部分。操作证书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个人的操作技术能力的证明,也是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许可,而业余电台执照则是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许可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,业余无线电的执照分为'''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操作证书'''(简称“操作证书”)和'''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'''(简称“业余电台执照”)两个部分。操作证书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个人的操作技术能力的证明,也是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许可,而业余电台执照则是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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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有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,可以不经批准临时设置、使用业余无线电台,但应当在48小时内向电台所在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,并在紧急情况消除后及时关闭。<ref name=":0" /><references />
遇有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,可以不经批准临时设置、使用业余无线电台,但应当在48小时内向电台所在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,并在紧急情况消除后及时关闭。<ref name=":0" /><references />
[[分类:规章普及]]